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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县顺利通过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

发布日期:2019-12-31  10:47:50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自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来,全国教育督导系统始终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,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督导的重中之重,从软硬件两个方面不断缩小校际差距、提升教育质量,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。

我省今年申报的阳原县、容城县、安新县、雄县、武邑县、新河县、广宗县、邢台市桥东区等8个县(区)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;此次国家督导检查也对此前通过国检的县进行了监测和抽查,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提高。国家督导检查组认为,河北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。

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中央、国务院着力推进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,是继“两基”(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)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教育民生政策。其最终目标,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,办好每一所学校,教好每一个学生,实现教育公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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